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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上海音乐家协会发展会员基本条件

  根据上海音乐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的原则规定,参考中国音协所定发展会员的细则,现拟定以下标准,供推荐新会员时作参照。

  凡申请加入上海音乐家协会的人员,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之一:

  1、文化艺术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  2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。

  3、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八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。

  4、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有十二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。

  5、虽音乐工作经历较短,但在音乐理论、作品、或表演方面有显著成绩。

  具体细则如下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上海音协。

  一、创作方面

  1、在省市级以上举办的重大专业性比赛前三名获得者(包括国际专业比赛获奖者、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)。

  2、在省市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多首作品,并有一定的影响者。

  二、理论方面

  3、在省市级以上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理论专著。

  4、在省市级以上发表过有价值、有影响的学术论文。

  5、多次在省市级报刊、杂志发表评论文章,并有一定影响者。

  三、表演艺术方面

  6、在省市级以上重大专业性比赛前三名获奖者。

  7、在本市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主要业务骨干者。

  8、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修养,得到社会承认并有代表性的业余音乐工作者。

  四、教育方面

  9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艺术院校教研人员;

  10、在音乐教学上有显著贡献,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教师。

  11、在本市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专职音乐教员并有显著贡献者。

  五、新闻出版方面

  12、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和出版等单位担任编辑、记者,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对音乐评论、音乐活动报导、音乐书刊出版等工作有较大贡献和一定影响者。

  六、其他方面

  13、在本市文化系统中担任部门以上领导且对音乐工作有显著贡献者。

  14、从事音乐方面组织工作并有杰出成绩和社会影响者。

  15、在本市从事音乐资料、音乐科研、音响、乐器制造等方面工作,有一定贡献并为专业界承认的专业工作者。

  16、从事音乐演出工作,对推动音乐演出和繁荣音乐文化市场做出显著贡献者。

  七、转会

  17、如工作调动等原因欲把会籍转入上海者,原则上应仍在音乐工作岗位上并有完备的转会手续(原地音协的转会证明及有关材料)。

  18、具备的条件应与本会的要求基本相符,如差距大者不予转会。

  上海音乐家协会

  2003年7月17日

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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