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海音乐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的原则规定,参考中国音协所定发展会员的细则,现拟定以下标准,供推荐新会员时作参照。
凡申请加入上海音乐家协会的人员,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之一:
1、文化艺术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2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。
3、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八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。
4、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有十二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。
5、虽音乐工作经历较短,但在音乐理论、作品、或表演方面有显著成绩。
具体细则如下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上海音协。
一、创作方面
1、在省市级以上举办的重大专业性比赛前三名获得者(包括国际专业比赛获奖者、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)。
2、在省市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多首作品,并有一定的影响者。
二、理论方面
3、在省市级以上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理论专著。
4、在省市级以上发表过有价值、有影响的学术论文。
5、多次在省市级报刊、杂志发表评论文章,并有一定影响者。
三、表演艺术方面
6、在省市级以上重大专业性比赛前三名获奖者。
7、在本市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主要业务骨干者。
8、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修养,得到社会承认并有代表性的业余音乐工作者。
四、教育方面
9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艺术院校教研人员;
10、在音乐教学上有显著贡献,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教师。
11、在本市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专职音乐教员并有显著贡献者。
五、新闻出版方面
12、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和出版等单位担任编辑、记者,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对音乐评论、音乐活动报导、音乐书刊出版等工作有较大贡献和一定影响者。
六、其他方面
13、在本市文化系统中担任部门以上领导且对音乐工作有显著贡献者。
14、从事音乐方面组织工作并有杰出成绩和社会影响者。
15、在本市从事音乐资料、音乐科研、音响、乐器制造等方面工作,有一定贡献并为专业界承认的专业工作者。
16、从事音乐演出工作,对推动音乐演出和繁荣音乐文化市场做出显著贡献者。
七、转会
17、如工作调动等原因欲把会籍转入上海者,原则上应仍在音乐工作岗位上并有完备的转会手续(原地音协的转会证明及有关材料)。
18、具备的条件应与本会的要求基本相符,如差距大者不予转会。
上海音乐家协会
2003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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